第2问:单位如何对到期的商业汇票进行财务处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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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业单位因销售产品,提供服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时,应当设置“应收票据备查耿”,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、号数、出票日期、到期日、票面金额、交易合同号,付款人、承兑人、背书人姓名或单位名称,背书转让日、贴现日期、贴现率和贴现净额、收款日期、收回金额和退票情况等应收票据到期结清或退票后,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。对于到期的商业汇票,根据是否能收因票款进行不同的账务处理。

一、到期能收回票款

单位到期收回票款时,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时行核算。

单位收回票款时,按照实际收到的商业汇票票面金额,借记“银行存款”科目,贷记“应收票据”科目,贷:“应收票据”科目;同时在预算会计中借记“资金结存—货币资金”科目,贷记“经营预算收入”等科目。

二、到期不能收回票款

单位到期不能收回票款时,财务会计应按照票面金额计入应收账款,由于未收到该部分资金,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

汇票到期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,单位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、委托收款凭证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付款证明等时,应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,借记“应收账款”科目,贷记:应收票据”科目。

2-1

某事业单位2025年2月某商业汇票到期,票款20000元,单位按期收到票款。

财务会计账务处理如下:

借:银行存款      20000

    贷:应收票据    20000

预算会计财务处理如下:

借:资金结存——贷币资金     20000

    贷:经营预算收入           20000

2-2

某事业单位2026年5月某商业汇票到期,但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,该商业汇票不带息、票面金额为10000元。

财务会计账务处理如下:

借:应收账款     10000

    贷:应收票据     10000

由于未收到款项,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