委托加工物品的成本包括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、支付的加工费和运输费等,一般不发生人工费用、固定资产折旧等。单位在取得时通过“加工物品——委托加工物品”科目核算,主要账务处理包括:
单位发给外单位加工的材料等,按照其实际成本,借记“加工物品——委托加工物品”科目,贷记“库存物品”科目;
单位支付加工费、运输费等费用,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,借记“加工物品——委托加工物品”科目,贷记“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”、“银行存款”等科目;
单位将委托加工完成的物品验收入库,按照加工前发出材料的成本和加工、运输成本等,借记“库存物品”等科目,贷记“加工物品——委托加工物品”科目。
例12-1
某事业单位委托外单位加工物品,需加工的物品成本为600000元,以银行存款支付运输费10000元、加工费200000元,物品加工完成后事业单位验收入库。
(1)事业单位发出待加工材料
借:加工物品
-委托加工物品 600000
贷:库存物品 600000
(2)事业单位支付材料运费
借:加工物品-委托加工物品10000
贷:银行存款 10000
(3)事业单位向外单位支付物品加工费
借:加工物品-委托加工物品200000
贷:银行存款 200000
(4)事业单位将委托加工的物品验收入库
借:库存物品810000
贷:加工物品一委托加工物品810000
